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资助、社会资助和顶岗实习为补充
1、免学费。我市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2、同时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免除住宿费、课本费并享受国家助学金。
3、国家助学金。我市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助学金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九个国家级贫困县学生(不含县城)全部享受。
4、顶岗实习。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5、校内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6、社会资助。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