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
有偿补课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有效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切实维护教育和教师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开展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检查的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1.各区县检查时间为1月23日开始,2月11日结束。
2.第三方进行复查时间为2月23日开始,3月16日结束。
二、分组情况
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选派思想政治觉悟高,工作认真负责、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3名(纪检工作人员1名,负责师德工作的同志2名),指定组长1人,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对口检查区县进行检查。请务必于22日下班前提交工作人员汇总表。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通知。
三、主要内容及方法
主要根据举报线索深入到县区进行明察暗访,同时采取询问学生和家长、走访学校周边的小饭桌等方式。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各小组要高度重视,各组组长对检查工作负总责,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方法,高标准地完成工作任务。检查工作的费用由派出单位自理。
2.保证工作质量。检查发现问题要力求全面,留存相关的影音资料,确保检查的数量、质量。
3.严肃工作纪律。各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服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以个人名义进行任何检查活动,不得接受被检查地方、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宴请和参加与检查无关的其他活动。对违反检查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如若工作组深入县区查无所获,而被第三方复查到问题的,对该工作组在全市通报批评。
各检查组要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市教育局师教科汇报。对在职教师严重违纪的县区教育局,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抄报所在县区的县(区)委、县(区)政府和县(区)组织部。各检查组务必于2月12日前提交检查工作总结和相关的佐证资料。
联系电话:2561383 联系人:王志慧
张家口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2日